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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民眾怕買不到火車票,常揪親友一起搶訂,多訂的票卻未及時取消。交通部台鐵局昨宣布,原半年內訂票不取達5次者會停止訂票權3個月的規定,將改為3個月內有3次訂票未取紀錄,就停權6個月或更久,停權期限等規定細節將於下周公告實施。
花東鐵路電氣化通車後,普悠瑪號搶翻天,民眾總是在車票開賣第一時間,便大喊搶不到票,乘車當天卻發現列車上仍有許多空位。台鐵局運務處長彭坤炎指出,此現象主要是因花東線需求量大,大家都怕買不到票,發動人海戰術分頭、分時段一起搶票,但「訂票不取」的狀況,卻也愈來愈嚴重。
據台鐵統計,每天平均有1成5至2成的訂票,會因旅客更改行程等原因主動取消,或是旅客未取票由系統自動取消訂票。但遇到連續假期時,民眾「買不到票」的預期心理提升,最多會出現3成訂票沒人拿的情況。
目前台鐵規定旅客半年內訂票5次未取票,就會停止訂票權3個月。彭坤炎表示,為了加速車票流通、降低假性需求,將縮短計算期並延長停止訂票期限,下周將公告新規定,3個月內有3次訂票未取紀錄者,就停權至少6個月,停權期限方案還包括8個月甚至1年。
彭坤炎也說,此次修改訂票未取的停權規定,是希望旅客訂到票後若沒有要搭車,能趕緊主動取消,因為由系統取消訂票需要多1天的處理時間,車票釋出時間延後,容易造成真正想搭車的旅客買不到票,列車載客率也跟著下降。
內容引用來源
http://news.msn.com.tw/news3826863.asp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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